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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装前准备工作
1. 我司所提供的设备质量优良,崭新未经使用,已通过出厂质量检验,包装良好,适合长途运输;
2. 我司在设备制造完毕,我司会及时通知需方对设备进行初验收。需方接到预验收通知后应及时派人到现场对设备进行预验收,对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进行检定,并用标准试样检测比对,预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确认并签字;
3.设备到达需方现场后,在接到需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我司必须派技术人员到达需方现场,负责设备在需方现场的安装、调试、培训和试运行并交付使用。设备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等费用由供方承担,并且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
二、质保期内所提供服务
1.我们保证为货物提供为期 1 年的保修,保修时间从验收签字起计算。在质保期内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对货物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除非合同另行规定。
2.我司在中国国内设有(或委托)永久性常驻维修机构处理所有维修服务,并配有专职的、具有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备品备件等供应充足完全可以满足用户五年所需。在委托中国国内永久性常驻维修机构承担维修服务时,我们将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文件。
3.在设备质保期内,如设备发生故障,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予以响应,48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对质保期内主机发生故障,我司将提供有相同级别的备用主机,用于替代故障机,不影响买方的生产。同时在质保期内,各项软件免费升级。
三、质保期后所提供服务
1.设备质保期满之后,卖方继续提供系统的技术支持及相应优惠价格的备件供应。卖方将继续负责维修和更换由系统故障而损坏的零部件;
2.设备质保期之后,我方将负责帮助需方维修设备在此期间设备出现的故障;并终身维护;
3.需方机器出现故障不能使用,我方提供同型号备用机一台,已备需方使用。